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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核实施细则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普通招考)

2022年05月26日 14:36   点击:[]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海南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海南大学2022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海南大学2022年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海南大学关于编制2022年各学位点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补充通知》以及《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年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实施细则。

(一)硕博连读考生资格审核

考生在满足《海南大学2022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和《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中所要求的基本申请条件下,还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硕博连读考生必须以第一作者公开在南大核心期刊(CSSCI)或北大核心期刊发表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或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共党史、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专业学术论文1篇(含1篇)以上(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亦可)。

2.原则上,报考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的考生,不得跨一级学科门类进行报考。

3.所报考的博士生导师应为考生的硕士生导师,或其硕士生导师所在科研团队中具有2022年度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其他导师,科研团队以学校认定的科研团队为准。

(二)申请考核考生资格审核

考生在满足《海南大学2022年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和《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年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中所要求的基本申请条件下,还需满足如下条件:

申请考核考生以第一作者在南大核心(CSSCI)期刊发表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或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共党史、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学术论文1篇(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亦可),或者以第一作者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上述专业学术论文2篇(含2篇)以上,或者曾经主持教育部以上科研项目。

申请考核考生未通过审核的,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普通招考方式进行重新报考。

(三)普通招考考生资格审核

考生需满足《海南大学2022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和《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中所要求的基本申请条件。



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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