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8日上午,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文本研究中心成功举办2025年度第3期“马哲前沿论坛”学术研讨会。本次会议特邀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林进平担任主讲嘉宾。海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丁匡一、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隽鸿飞、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文本研究中心主任鲁克俭教授作为“与谈人”参加此次论坛。此外,还有我院教师、博士生、硕士生及本科生参与了此次论坛。论坛由海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吴剑锋主持。
会议伊始,主持人吴剑锋对与会师生表示热烈欢迎,并简要介绍了本次论坛的主题与主讲人林进平教授在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英美马克思主义方面的学术成就。
主持人吴剑锋老师介绍论坛主题与主讲人
林进平教授汇报的题目是“马克思如何看待平等”这一看似大家熟知的问题,他从国外学者尼尔森、米勒、伍德关于马克思是否是一位平等主义者的争论切入,辨析了米勒、伍德何以认为马克思不是平等主义者,以及尼尔森、柯亨在这一问题上的回应,认为他们的理论都各有其理,但米勒、伍德所理解的平等主义者显然不同于尼尔森、柯亨的平等主义者,其分歧尤其体现在他们对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的“各尽所能,各取所需”(一般译为“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原则的理解上。米勒、伍德更多地将其理解为个体原则,而不是平等原则;而尼尔森则倾向于将其理解为真正的平等原则。
林教授接着阐释了他对这一问题的破解,认为对于平等,不妨借鉴史蒂文·卢克斯的做法,将平等区分为法权式平等与非法权式平等,认为他们的很多分歧都是对马克思关于平等的思想缺乏分析所致,认为“平等”在马克思思想历程中是有着不同的“待遇”的。即使是法权式平等,马克思也不是一贯地批判的,而是有过追求,至于批判,马克思则既有内在批判,也有外在批判,即历史唯物主义批判。他认为尽管马克思并没有把“各尽所能,各取所需”视为平等原则,但我们也可以将其视为非法权式的平等原则。可以说,在马克思的共产主义视野中,个体、自由、平等都避免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不可兼得的情形,而都取得了和解与实现。
林进平教授作题为“马克思如何看待平等”的学术报告
随后,与谈环节正式开始,丁匡一、隽鸿飞、鲁克俭三位教授依次分享见解。
丁匡一教授高度评价了林进平教授的研究,认为其研究兼具前沿性与深刻性,实现了“返本开新”的理论推进,彰显了马克思批判的独特性。丁教授强调,马克思的批判不是从平等原则、平等概念出发的本质主义批判,而是内在于社会历史与资本主义政治经济的批判。资本主义的“法权平等”本质上是一种意识形态包装,掩盖了财产权的阶级差异及其剥削实质。林教授对“法权”与“非法权”的区分契合马克思的内在精神,“无产阶级平等作为过渡”这一观点具有创新性。
丁匡一教授在与谈环节发言
隽鸿飞教授在分享中提出了进一步思考。他认为,马克思所追求的实质上是尊重个体差异的“不平等”(即多样性),而非形式上的同一,其理想在于让每个人的独特性和才能得到充分发展。隽教授对“法权/非法权”的二分法提出了商榷,不赞同将“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简单归为“法权平等”,认为这可能造成理论割裂。他提出应以“正义”概念作为统摄视角,认为马克思追求的是一种超越法权、保障人的尊严与发展机会的正义,并强调应从社会历史发展的动态过程中理解平等的内涵。林进平教授随后对隽教授的观点进行了回应与深化探讨。
隽鸿飞教授在与谈环节阐述观点
鲁克俭教授在发言中,梳理了马克思主义正义与平等议题在国内学界的兴起背景,肯定了本次论坛聚焦“马克思是否平等主义者”的开创性价值。他认为林进平教授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理论新知,极具启发性。随后,他结合自身研究,对“各尽所能、各足其需”“自我所有权”等关键概念的翻译与内涵进行了辨析。鲁克俭教授阐明,马克思的平等观实质上超越了传统权利话语,其核心既非结果平等或机会平等,也不是像后来的科亨那样关注并试图消除人的自然禀赋差异(不平等)所导致的不正义(即起点平等问题),而是着眼于个体的自由发展。他将马克思理解为一位主张“积极自由”的自由主义者和亚里士多德德性伦理学传统意义上的完善论者,认为马克思平等思想的旨归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鲁克俭教授在与谈环节发言
在自由发言与提问环节,我院两位博士生结合自身研究方向踊跃提问,林进平教授逐一进行了细致解答。主持人吴剑锋在总结中表示,林教授的精彩报告以及与三位老师的对话让在场师生深受启发,报告结构完整、脉络清晰,兼具思想深度与前沿视野,为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提供了重要启发。论坛在浓厚的学术氛围中圆满结束。